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4月23日 | 星期三

2025年4月23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原州区院 > 廉政建设 > 正文
@全体干警,这里有一份原州检察廉洁过节清单,请查收!
2022-01-29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2-01-29


2022年春节将至,为切实增强纪律意识,强化自我约束,不折不扣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、自治区八条禁令”、固原市、原州“十项规定”,确保过一个廉洁祥和的春节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列出了廉洁过节禁止性清单,请全体干警查收并严格遵照执行。

禁止违规吃喝,禁止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、鲜花、烟酒食品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; 

禁止接受律师案件当事人宴请;

禁止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
禁止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年会、节会、庆典等总结表彰活动;

禁止公款旅游或者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;

禁止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;

禁止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有价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等;

禁止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;

禁止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

禁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

禁止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正常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;

禁止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
禁止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;

禁止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